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省海洋局。
联系人:闫宪伟
联系电话:0531-86977064,传真:0531-82985907
电子邮箱:yanxianwei@shandong.cn
附件:关于推进光伏发电海域使用立体确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海洋局
2021年12月27日
2021年12月27日
原标题:海上光伏来了丨山东省海洋局发布:《关于推进光伏发电海域使用立体确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