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超日 公告编号:2013-138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倪开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倪娜女士的承诺函,倪开禄先生及倪娜女士承诺对其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追加限售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股)
注1:股东倪开禄为现任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2:股东倪娜为历任董事,其于2013年2月28日申请辞去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自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其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注3:股东倪开禄、倪娜存在部分或全部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具体情况为:倪开禄共有315,117,931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315,278,848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倪娜共有54,909,38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54,952,704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二、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股东倪开禄及倪娜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有减持本公司股票事项发生。
三、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倪开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倪娜女士的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自原限售截止日(2013年11月18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控股股东倪开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倪娜女士严格遵守承诺,若倪开禄先生、倪娜女士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并及时按信息披露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五、备查文件
1.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函;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