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安宁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明确安宁市光伏产业项目承接主体的通知》,通知明确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安宁市光伏产业项目承接主体。
一、全市各部门如有光伏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线索,要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与各光伏企业洽谈合作。各部门不得擅自洽谈光伏产业项目。
二、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出租出借土地、厂房屋顶等用于光伏产业项目和光伏设施建设。
三、各街道要关注辖区内是否存在擅自开发建设光伏产业项目的情况,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
原文件如下:
原标题:云南安宁下发《关于明确光伏产业项目承接主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