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打造“阳光校园”工程。鼓励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屋顶资源开展光伏发电建设,重点支持在大中专院校结合专业设置,开展光伏发电建设应用,打造特色示范基地。
通知明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建设,鼓励各学校利用好社会资源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合作,实现学校节能工作新进展。
此外,通知还提出,在“阳光校园”工程实施期间,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拟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请填报《**学校(单位)**年度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实施计划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安排积极推进“阳光校园”工程。其他各市县欲参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学校,原则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如需省教育厅协调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填报《**学校(单位)**年度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统计表》,亦于每年12月底前,加盖教育部门单位公章,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原文如下:
原标题:建“阳光校园”出了“正式文件”!河南力争用3年大幅提高学校+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