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要推进优先发电政策落实,重点考虑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加大保障性风光发电消纳力度,引导新能源电力建设。
在具体安排方面,2022年新疆优先购电计划电量为507.53亿千瓦时,太阳能安排优先发电量为56.71亿千瓦时。其中,扶贫光伏、光热2.26亿千瓦时,全额保障收购;保障性光伏29.63亿千瓦时,一二类资源区优先小时数分别为1500,1350h;非保障性光伏24.82亿千瓦时,优先小时数位280h,光储联合试点项目可再增加100h。
具体文件见下:
日期:2021-12-27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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