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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挥中央企业、大型企业引领作用,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等重大工程!
日期:2021-12-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2月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提出“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型"、"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等九项任务。其中有多处和储能领域相关,主要体现在节能和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两个方面。

在“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中提出,发挥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绿色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

在“在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型”中提出,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绿色环保、高端装备、能源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制造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做大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在“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中提出,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以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在“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中提出,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培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依托优势企业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

在专栏4“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工程”中详细介绍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规划: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法规制度,探索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强化溯源管理,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设一批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在储能、备电、充换电等领域的规模化梯次应用,建设一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项目。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在“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中,提出要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集中优势资源开展减碳零碳负碳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复杂难用固废无害化利用技术、新型节能及新能源材料技术、高效储能材料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

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工程专栏中,强调了微电网储能和退役动力电池精细化自动拆解等技术水平提升的重要性。

文件提出,将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工业节能监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管理办法。

原标题:工信部:发挥中央企业、大型企业引领作用,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等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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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储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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