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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区域新型市场主体参与调峰—— “源网荷储”跨省互动市场正式建立
日期:2021-12-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为主动适应电网、电源和用电负荷结构变化趋势,发挥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在挖掘各类电网运行调节资源的重要作用,需要建立储能、可调节负荷参与电网运行调节和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长效机制,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并网运行需要。

“源网荷储”跨省互动市场正式建立。1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正式印发《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简称《规则》),首次明晰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及负荷侧各类可调节资源参与电网运行调节和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市场规则,市场参与方由发电侧延伸至负荷侧。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国内首创、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规则,它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提升华中区域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还创新了储能等新型市场主体的收益模式。

市场参与方由发电侧延伸至负荷侧

记者采访获悉,去年华中区域各省纷纷探索因地制宜的电力辅助服务,一年多时间,华中“区域+省级”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已初步建立。“近日发布的《规则》,是华中源网荷储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此举标志着源网荷储跨省协同互动市场机制的正式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参与方由发电侧延伸至负荷侧。”一位参与《规则》制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规则》明确了市场主体、适用范围、市场运营流程、运营规则以及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明确了新型市场主体可以是独立运营商,以储能装置(不含抽水蓄能)、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它负荷侧可调节资源独立参与市场;也可以是负荷聚合商,通过聚合方式(虚拟电厂)代理相关资源参与华中辅助服务市场。

华中能源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近年来,随着清洁能源迅猛发展,华中区域电源、用电负荷和网架结构均发生重大变化。为主动适应电网、电源和用电负荷结构变化趋势,发挥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在挖掘各类电网运行调节资源的重要作用,需要建立储能、可调节负荷参与电网运行调节和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长效机制,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并网运行需要。

“去年以来,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国网华中分部等单位开展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相关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开展了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信息接入调度端工作,同时完成了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调用等技术性验证试验,形成了相关主体参与市场运作模式的可行性方案。《规则》广泛征求了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意见,为市场正常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最大化释放改革红利

采访中,业内人士多用“不走寻常路”“立意新颖,易于理解,具有可推广、可复制、易操作的优势”“优化了政策”“体现改革红利最大化”等评价《规则》。

《规则》明确了新型市场主体通过提供省间调峰辅助服务,从省间交易价差资金获取补偿的收益模式,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在享受省内峰谷电价机制的基础上,可额外获得省网代理购电价格与调峰辅助服务购电价格之间差额的辅助服务补偿费用。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政策研究专家对记者表示,新型市场主体包括了储能、电动汽车、虚拟电厂等调节资源,这与过去一段时间对除发电以外市场主体的定位并无太大差异,也扩展了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范围。“《规则》亮点是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启动,且明确了储能等新主体的参与身份。”

“《规则》最具特色的地方是,国内首创新型市场主体通过提供省间调峰辅助服务,从省间交易价差资金获取补偿的收益模式。”上述业内人士解释,简言之,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可享受“双重福利”,即新型市场主体在获得补偿费用的同时,还可享受省内峰谷电价政策。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新型市场主体提供省间调峰辅助服务产生跨省电量的流动,该电量由新型市场主体所在的省级电网企业购买,不影响新型市场主体相关用户的电费结算,有利于充分调动新型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对于补偿,《规则》明确,省间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费用优先结算,新型市场主体的用电主体省内用电费用按照现有的结算方式结算,化繁为简,便于市场有序运行。“制定《规则》的目的是,立足现状、优化政策、调动参与者积极性,把改革红利最大化。与此同时,达到降低新型市场主体运营成本,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所以,在结算方式上,采取了便捷模式结算。”上述参与《规则》制定的人士表示。

储能政策研究专家对记者表示,对于储能等参与响应主体来说,明确基准线剔除非工作日、电力中断及新型市场主体参与调峰服务响应日,这就保证了基准线和响应曲线不重叠,保障了每日收益,这类似于海外需求响应市场机制设计。

后续需研究与其他市场的融合

“新型市场主体提供省间调峰辅助服务的本质,是通过改变自身充放电或用电行为,将高峰时段用电或充电腾挪到低谷、腰荷时段,从而为所在省的省级电网提供吸纳省外富余电能的空间。”国网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

在业内看来,《规则》下发后,还需要认定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的身份流程。尤其是需要研究与中长期电力交易、电力现货市场等如何进行衔接。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高峰时段多用电、完善新型市场主体参与调峰,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联合河南、湖南能源监管办督导华中相关电网企业完成新型市场主体办理市场注册手续、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做好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各项衔接工作,确保市场有序规范运行。

原标题:华中区域新型市场主体参与调峰—— “源网荷储”跨省互动市场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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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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