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双碳”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超期服役发电机组许可管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对上海市、安徽省并网运行的超期服役机组情况进行排查监管。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规定,发电机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未纳入政府有关部门关停或停用计划的,如需申请延续运行,应当于机组设计寿命到期前3个月向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申请延续运行。发电机组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应当向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申请退役,不得继续并网发电。到期未申请退役的,由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进行公示并依法注销许可。经排查,上海市、安徽省均存在部分机组即将超期但未申请办理延续运行手续以及设机组计寿命到期而未办理注销手续的问题,对电力生产运行、电力市场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华东能源监管局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企业、电网调度机构充分沟通,对已超期、已拆除的发电机组按规定公示注销。对于机组设计寿命即将超期的企业,主动提醒,将办理延续运行许可的流程、规定告知企业,同时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联合行动,推进问题解决。
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继续督促上海市、安徽省超期服役机组所在企业做好机组退役许可事项变更、许可注销、延续等办理工作。对到期未申请退役、不具备延续运行条件的机组,依法注销许可。
原标题:华东能监局加强超期服役机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