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江山控股发布公告,于2021年11月2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山永泰及新疆诚石、买方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江山永泰或新疆诚石(视情况而定)有条件同意向买方出售其各自于项目公司(于中国合共持有7个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全部股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2.42亿元。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将继续就项目公司的若干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直至解除担保为止。买方须于出售事项完成后90日内促使解除担保。
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乃集团变现其于项目公司投资的良机,以便更有效分配本集团的资源、优化营运模式、提升太阳能发电厂设备效率,并加快转型为轻资产模式的步伐。于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拥有17座已建成的太阳能发电厂,总装机容量达529.8兆瓦。
原标题:江山控股拟2.42亿元出售7个太阳能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