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
2.建设单位: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工程固定资产静态投资为73554.88万元;
5.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E105°25′10.44″°,N37°35′18.20″,拟建场址总占地面积为5500亩;
6.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总装机容量为200MWp,由58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每个发电单元建设容量约为3.5MWp。每个光伏发电系统中每一个光伏组串由26块440Wp太阳能光伏组件组成,功率11440Wp。对于光伏阵列,每20个组串构成一个逆变单元,每15/16个逆变单元组成一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中心区域设置一套升压装置。
二、项目必要性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对当地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转变本地用能结构,促进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开发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东侧宁钢集团办公楼
邮 编 :755000
联系人:曾总
电话:18295550222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
邮编:750001
联系人:刘工
电话:17795010830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建设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事先考虑采取措施使项目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能否被当地群众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镇罗镇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基本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3)公众认为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
(4)众认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卫生可能影响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5)公众认为项目的运营安全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程度;
(6)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
(7)公众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单位提出。
原标题: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