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最新发布通知,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石家庄市的元氏县、栾城区、正定县、鹿泉区和赞皇县入选。
按照相关要求,2023年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做好省级电力规划和试点县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县(市、区)电网规划,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
原标题:河北省石家庄市五地入选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