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居民想在楼顶装光伏设备并网发电 需要征得物业公司、业委会同意
日期:2021-10-1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读者提问

近日,家在涧西区新疆路附近的居民王先生咨询,他想在自家的楼顶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并网发电,想知道是否需要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如何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

跑腿经历

“王先生的诉求属于洛阳供电公司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简称洛阳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宅小区居民使用公共区域建设分布式电源,用户还需要提供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同意建设证明。

业务办理流程为并网申请—接入系统方案确定—建设与验收—并网发电。用户在提出并网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网登记表、用户有效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房产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土地证或有关协议、建筑规划、乡镇及以上级政府出具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明)。

在洛阳供电公司受理用户并网申请后,将按照与用户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接入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接入系统方案。待工程竣工后,洛阳供电公司还要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后才能并网运行。

原标题:居民想在楼顶装光伏设备并网发电 需要征得物业公司、业委会同意
 
相关阅读: 光伏设备 光伏发电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洛阳日报社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