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伏电站行业客户准入底线
1.项目已由国家有权部门核准,取得国家有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用地、用水、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有权部门审批同意;项目靠近国家电力主干网,配套电网建设进展顺利且项目建成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取得电网公司的书面上网承诺或电网购电合同。
2. 集中式地面
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1 万千瓦(含)以上,其中青海、新疆、甘肃、宁夏等省区项目总装机容量0.9 万千瓦(含)以上。
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动态投资成本不高于12000元/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单位造价应低于1 万元/千瓦。
3.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10%,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4.原则上项目所在地区年日光照射时间不低于2500 小时,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不低于1300小时。
5.已建成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申请融资,要求连续发电时间不少于6个月,连续发电期间,每月实际上网发电量达到月度满发发电量的50%(含)以上。
6.项目控股股东应具有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经验,原则上上年利润总额不低于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二)风险控制要点
1.参与大型光伏电站项目银团贷款,我行融资占比原则上控制在30%(含)以下,我行作为牵头行的,可适当放宽。
2.我行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年,最高不得超过15 年,还款宽限期不得超过1年,必须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原则上前中期多还款,每年还款金额逐年递减。
3.原则上需在借款合同中增加“项目建成后,若出现连续两年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低于项目可研85%的水平时,我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等限制性条款。
4.借款人应提供有效风险缓释措施覆盖我行贷款风险,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须由控股股东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或股东按比例担保),办理光伏电站固定资产抵押、光伏电站股权质押和电费收费权质押,并将电费收入账户开立在我行。抵押的电站资产需购买财产意外损失保险,我行为第一受益人。
5.电站组件原则上应采购于有实力有信誉的大型厂商,可通过审查设备清单,审查产品质量保险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