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乡村振兴局将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助力群众增收。目前,该市村级光伏电站带动全市1517户脱贫群众受益,村集体电费补贴收入 468.5 万元。
明确运维机制,强化电站管护。乡村振兴局采取“部门监管、专业运营、群众参与”的运维管护机制,由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代表部门对电站进行监管,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行维护,群众参与村级电站的环境卫生管护,通过运维公司的光伏监控运维大数据网络监测管理平台,对全市28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实时监测,对发电异常电站及时通知运维公司进行维护,确保光伏电站故障问题发现及时、解决到位。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阳光收入。制定平台每日查、当日情况反馈,现场10日查一次、当场反馈的管护制度,针对反馈的问题,运维公司在当日安排工程师现场检查,对能及时解决的小问题现场解决,对配件损坏等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一周内给予解决。结合建设情况,全市村级电站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方式委托给2家建设光伏电站的专业公司负责运营维护,落实每6个月对所有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全面排查和维护的管理制度,保障阳光收入。
规范收益管理,突出增收实效。村级电站坚持确权到村、收益到户,从电站收入结算、收益使用范围、收益分配程序等方面对光伏电站管理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根据各村实际采取差异化分配措施,既有直接向整户无劳动力户分红,也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帮助脱贫群众务工增加收入。共设置了 518个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向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中的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倾斜,让有劳动能力脱贫群众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实现增收,激发内生动力,体现了光伏扶贫的惠民性和利民性。
据统计,嫩江市村级光伏电站总资产 5921.5万元,确权到33个行政村,带动全市1517户脱贫群众受益,无劳动能力脱贫户年增收1800元,参与公益岗位劳动的脱贫户年增收2600元—3200元,村集体电费补贴收入 468.5 万元。有效地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切实保障了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添彩。
原标题:嫩江市:村级光伏电站助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