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决定天龙光电命运
对于上述明显做局的股权转让,市场有诸多质疑。天龙光电在保壳最后时刻引入新股东,进而通过新股东资金,帮助自己实现盈利,这样的交易是否公允?审计机构会否认可?监管部门又是怎样的态度?
记者就交易事项咨询了注册会计师。该人士告诉记者,从交易过程看,天龙光电已经收到转让江苏中晟的1.1亿款项,工商变更登记也于2014年年底完成,虽然还有部分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但转让收益应该可以确认。除非天龙光电的审计机构认为交易价格不公允,常州诺亚受让江苏中晟股权具有明显的利益输送嫌疑,这样转让溢价只能进入天龙光电资本公积,无法对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事实上,天龙光电至今一直没有确认2014年扭亏,不排除与江苏中晟的转让价格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中晟2013年亏损1213万元,2014年前7个月亏损2176万元,公司净资产19957.81万元,但评估值却高达41818.99万元,增值率109.54%。在江苏产权交易所挂牌时,除了常州诺亚提交竞买文件外,无一企业对该股权有兴趣。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价格的非合理性。
此前,曾有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第三方,给上市公司提供补贴以实现扭亏,事后被监管部门查实,调整了账务。天龙光电此番用心良苦的保壳最终能否成行,将考验审计机构的底线和监管部门的智慧。
“救火人”灵光能源
灵光能源设立于2014年10月10日,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但尚未开展实际经营;其控股股东上海晶美设立于2001年1月12日,自身的业务主要是从事电子产品等的贸易,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是185.34万元、-78.74万元、-16.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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