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扩大在光伏发电与储能项目上的投资和并购合作。主要合作内容包括:
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方案
华能江苏将对林洋能源所持有的600MW光伏电站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及评估、投资决策等程序后,如光伏项目符合要求,华能江苏将收购相关项目公司90%股权,确保2021年底完成项目移交容量不少于267.23MW。
增量光伏项目开发合作
双方成立合资平台公司,由合资公司在华能江苏重点布局地区开发大型光伏电站。2021至2023年,在江苏省(包含但不限于泗洪与启东整县开发的光伏电站)、安徽省等地累积开发不少于20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在依法合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林洋能源或其关联公司负责EPC建设。
储能项目开发合作
双方将在启东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 10000 万元,甲方出资 90%,乙方 出资 10%,双方均以货币按股比同步出资;通过合资公司在启东建设80兆瓦/160兆瓦时的储能共享电站。力争在2021年内开工,2022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运行。在依法合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林洋能源或其关联公司负责所投资项目的EPC和运维工作。
此次林洋能源与中国华能全资子公司华能江苏在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收购、增量光伏项目及储能项目开发合作展开全方位合作,将有利于双方发挥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光伏电站和新能源配套储能领域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以及EPC系统集成和运维业务,提升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除此之外,在整县推进工作方面,林洋能源也捷报频传。继与启东市人民政府、冠县人民政府等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加速分布式整县推进后,9月28日林洋能源再次发布公告表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河北林洋微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与潍坊高新区、彝良县及平泉市等多地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各方决定在各辖区范围内推进新能源项目,预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合计约670MW及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包括在潍坊高新区预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及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在河北平泉预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27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在云南彝良预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作为分布式光伏领域的先行者,林洋能源长期聚焦我国中东部分布式光伏市场,不仅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方面有着丰富的资源和属地优势,而且还拥有丰富的分布式光伏的运营经验。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多年来在电力、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和经验积累,在电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等多方面不断提升,并积极加大绿色能源的投资开发利用,不断探索更高效更优质的新能源业务模式。据悉,目前林洋能源在手储备光伏项目达6GW,已储备的 “光伏+储能” 配套项目开发量约1.2GWh。
未来林洋能源将以“智能、储能、新能源”三大业务为发力点,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巨大机会下,致力于成为全球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运营服务商。
原标题:林洋能源:签约670MW整县分布式项目,拟向华能出售600MW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