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主义亟须纠正
业内认为,当前
光伏企业现在正处于缓慢的恢复期,前景看好,它仍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解决目前的困难需要国家政策部门协调。国家应当在光伏电站领域实行准入制,及时纠正各地政府保护地方企业的不合理规定,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加大光伏产业创新支持力度。
针对“路条倒卖”问题,高纪凡等提出,国家应当在光伏电站领域实行准入制,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共同制定准入标准,并在全国统一实施。
高纪凡说:“中央已明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希望相关部委能及时纠正各地政府保护地方企业的不合理规定,在光伏电站领域营造一个公开、公正的政策体系与市场竞争环境。由此,光伏产业才能以市场法则实现优胜劣汰,实现良性发展。”
在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看来,资金实力与行业背景应当成为
光伏发电领域设立准入标准的两大着力点,但这一工作专业性很强,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与产业协会、龙头企业进行充分商讨,以便形成共识。
对于融资难等问题,高佳等专家提出,借鉴发达国家支持引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的做法,国家主权基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进入骨干企业,明确进入和退出机制,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业内人士认为,在全球光伏市场格局因为贸易壁垒而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应积极推动企业对内“撒开面”和对外“走出去”,也可以将光伏发电成套设备作为国家对内扶贫和对外援建项目,帮助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解决基础电力设施缺乏问题。
此外,不少企业和专家都认为,应当加大光伏产业创新支持力度。通过安排专项创新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光伏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这些措施将有利于保持中国光伏行业的全球竞争优势。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郑良、杨绍功、付敏、方问禹、王昆、马姝瑞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