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电力稳定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下称《电力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电力生产与电网运行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电网运行应当连续、稳定,保证供电可靠性。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贯彻落实《电力法》有关规定,大唐组织工作人员定期维护电力设施,并在特殊时期或节日之间赴各地展开电力维稳工作。
2014年9月1日开始,大唐张家界水电公司下属三个电厂所在的澧水流域接连发生多次有效降雨。9月3日降雨暂停,此时处于流域梯级第一级电站的贺龙电厂贺龙电厂进水口拦污栅前后压差已达了1.43米,超过了该公司所规定的压差临界值。该厂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身系安全绳下肢污泥栅,徒手开展清渣工作,将压差减少至0.6米,为电厂后续的稳发多供创造了有力条件。
2014年11月10日,新疆沿天山一带迎来了首场降雪天气,气温骤降。大唐新疆清洁能源公司迅速启动雨雪冰冻应急预案,采取了多项措施,积极应对低温天气,保证了风电机组正常稳定运行,为抢发电量提供坚实的保障。面对未来可能持续5个月的冬季,大唐新疆清洁能源公司做好全面应战的准备,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生产、保稳定。
大唐注重提升电网抵御事故的能力,居安思危、防患未然,保障电网稳定运行。发改委官员此前也曾表示,要保持稳定的电力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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