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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名单发布 河北沧州市五县(区)入选国家级试点
日期:2021-09-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d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了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河北)名单,沧州市的东光县、渤海新区、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和南皮县成为试点县(区),当地居民或单位可自愿申请在自己屋顶或院落内安装光伏发电设施。

分布式光伏是将小型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在屋顶上或院落内,发电既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也可“全额上网”。相比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具有投资小、装配灵活、就近低压并网且电量消纳快等优势。

各试点县(区)将按照“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原则,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根据要求,各试点地区将进一步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根据要求,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做好省级电力规划和试点县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县(市、区)电网规划,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另外,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通知,2023年前,公共机构、工商业厂房、农村屋顶建成光伏发电的比例分别达到50%、40%、30%和20%的,将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开发示范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原标题: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名单发布 河北沧州市五县(区)入选国家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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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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