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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全“国整县光伏推进名单”,中东部地区活跃,全国试点总装机规模在1—2亿千瓦之间
日期:2021-09-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d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9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本次试点全国共有来自31个省市区的676个县进行了报送,并全部列入整县推进开发试点名单。

据《通知》,中东部地区在整县推进试点报送上最为积极。山东、河南、江苏三个省份报送数量居全国前三,分别为70个县、66个县和59个县,合计数量达195个县,占总试点的28%。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东部地区整县推进试点活跃,是受当地用电需求较大、电网基础较好等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隆基乐叶分布式总经理牛燕燕表示,以山东为例,该省分布式市场成熟度高于其他省市区,不仅光照条件好、电网基础好,而且消纳能力强。同时,作为用电大省,在山东开发分布式光伏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浙商证券分析师邓伟指出,本次共有31个省市区的676个县进行了报送,超过先前市场预期的22个省的报送量,占全国县级单位的24%。这些县主要分布在日照充足地区,预计单县平均装机规模将在20—30万千瓦之间,全国试点总装机规模在1.—2亿千瓦,将有效带动未来5年国内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提升,成长空间广阔。

国家电投集团战略规划部战略管理处处长李鹏认为,我国分布式光伏可开发潜力巨大,到2030年,分布式光伏可开发潜力将达到15亿千瓦。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分布式光伏占比将超过50%,未来用户侧自发自用和就近消纳的电量占比将不断提升。

为切实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落实整县光伏推进试点工作,《通知》明确指出,国家能源局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

同时,国家能源局将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各试点地区的开发进度、新能源消纳利用、模式创新以及合规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公布。2023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通知》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通知》还要求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相关县(市、区)的电网规划和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行业的全产业链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支持配套产业发展。

原标题:专家解读全“国整县光伏推进名单”,中东部地区活跃,全国试点总装机规模在1—2亿千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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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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